培训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65 438+06]36号发布)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畴。因此,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