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员工,要求赔偿培训费可以吗?

试用期辞职要不要付费培训?

没有,合同规定的除外。

试用期内辞职。如果你的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出的,而且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提供了发票,公司可能会要求你承担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即可终止。

2.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训,劳动者会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服务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这一规定不排除试用期内的员工。也就是说,只要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既然服务期协议有效,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是否意味着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补偿用人单位培训费?答案是否定的《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批复》(劳办发[1995]264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培训费用的第三点指出,用人单位出资(指货币凭证支付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 且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试用期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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