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三个环节是
法律分析:1。学习教育环节: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加强政治警察建设,集体学习与政治轮训相结合,举办专题培训班,为领导干部讲授党课,编印政治学习手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2.查纠整改环节:加强自查自纠。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疾,认真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3.总结推广环节:强化类比,建章立制,把“立改”和“立长”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的政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政法队伍纪律约束和反腐败的长效机制,完善执法司法监督。
法律依据:《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第六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项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坚持服务和保护大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法律保障;(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推动形成* * *建设* * *治理* * *的社会治理格局;(八)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正确履行职责和依法行使权力;(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