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4050优惠政策
“4050”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并按《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的通知》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最长不超过3年。
2、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可参加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4.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且自筹资金不足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贷款,享受政府贴息政策。
5.可以申请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困难人员找工作。人保局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同时,以“再就业发展促进年”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