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失业证在哪里办?
1.青岛失业证在哪里办?
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是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失业证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办理失业证
1.表明你的身份。失业人员应当取得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被辞退、开除、开除等发生的争议。,应以劳动争议仲裁决定或法院判决为准。国务院10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999 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也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程序的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收到失业人员档案后,根据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失业职工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后的次月起,凭失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可按月到户籍所在地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到劳动服务部门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取失业证。
综上所述,办理失业证的地点是去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般是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后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失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经过一系列流程后才能成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