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对培训机构的影响

法律分析:

兴趣班属于非学科培训,受双减政策影响较小。“双减”政策主要是治理教育乱象,严格管理学科训练,缓解学生课外压力。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三条坚持严格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原来备案的在线学科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网络学科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注销原注册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多点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学科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并购、委托经营、加盟连锁或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培训机构。已经违规的要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