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的区别
法律分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入,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获得办学收入。通常在培训行业,我们会选择设立营利性的民办学校。
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和一系列相关证明,如课程设计、内部管理制度、培养目标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场地面积、场地消防、办学经费符合相应规定。所有材料提交后,可以等工作人员审核,实地考察。申请书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培训等业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教育局或人保局拿到办学许可证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向民政局索要注册证,注册证是办学的核心资质文件。新《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具有培训经营范围的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设立营利性民办高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三条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育育人,加强对受教育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始终把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