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事务;负责起草、审核、批准和印刷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事务、文件管理、文件档案、机要通信、保密、安全、调研、信息和宣传等工作;负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CPPCC提案,处理来信来访;负责起草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门户网站运营和信息维护;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绩效目标管理和综合管理。
政策法规司
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和税收管理工作计划;负责执法宣传和执法示范单位(岗位)的创建;负责地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税收法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起草涉税规范性文件,承担上级和有关部门综合性涉税文件的审查、批复、备案和管理工作;牵头审理重大税收案件、税务行政处罚和听证;负责地方税法定减免税的集体审议、统计和管理;承办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负责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律培训和执法资格认定;负责全国创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收入规划办公室
编制年度税费任务和税费收入长期规划;制定和完善税收征管和退税制度,监督检查税收缴纳和退税情况;组织税收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组织实施税务会计、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全市完税凭证的印制、发放和稽查管理;承担税收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对外发布税收数据。
金融设备办公室
制定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负责税务资金、财务、设备和资产的管理;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的财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编制审计系统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处理各种资金的核算和分配;负责系统内部财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承接系统化的服装生产和分销。
监督和内部审计办公室
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大宗货物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税收和财务检查,监督检查下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执行重大税收决策和纪律的情况。
收藏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配套制度和操作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中长期规划和综合计划;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资料和综合纳税评估方法的管理和应用措施;负责税收征管质量评估和税收征管因素分析;承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控工具的推广应用;承担普通税务发票和税务登记证的印制和管理工作。
税务管理一室
组织实施营业税和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解释和处理与税务相关的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负责法定减免税的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指导相关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涉税工作。
税务管理二科
组织实施所得税征管,制定具体征管措施;解释和处理所得税的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负责法定减免税的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指导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所得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务管理第三司
组织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解释和处理与税务相关的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负责法定减免税的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指导相关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涉税工作。
社会保障费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委托地税部门征收的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河道堤防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排污费、工会经费(工会预备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并制定具体征收办法;解释和处理具体的业务问题;制定和完善收费征管办法,加强欠费和收费管理;组织收费、日常管理和检查。
涉外税务管理部门
组织实施涉外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涉外税收管理机制;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国际税收管理事务,包括国家(地区)间税收协定的执行、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反避税调查的调整、税收信息的交换与核实以及国际税收管理的合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和管理业务的指导和培训;接受并提供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和管理业务的咨询和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审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税务服务办公室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税收法律救济;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务纠纷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负责税收的宣传、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办税服务厅的规范管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席位、网站互动栏目的建设;承担市局内外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短信平台的管理;协助国税部门对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参与其绩效评价和资质等级评定。
技术管理办公室(运维灾难恢复办公室)
制定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技术标准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信息设备管理;负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网络、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等应用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负责数据综合利用和查询展示;负责计算机灾难恢复计划的制定和灾难恢复所需资源的保障;开展全市系统的数据备份、应用备份、日常运行管理和灾难恢复服务;负责相关外部网络(财税银行联网等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承担小型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和维护;进行信息技术培训。
人事处
制定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税务人员队伍建设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干部的人事、工资、组织和公务员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区局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出国(境);负责承办市局机关的统战和双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法规和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配套制度;负责地税干部首次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和师资管理;
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基层税务科(所)建设;承担系统的文明创建、竞赛、评比和表彰工作;负责税务、纪律和着装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承办市局计划生育和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工会和市局工会的工作计划;指导系统工会工作,负责市局工会工作;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为贫困群众治病、疗养、送温暖,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检查办公室
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受理反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调查审理系统处级干部和局级以下干部违法违纪大案要案;负责受理税务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并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和复核。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市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负责本系统离休干部、处级以上离休干部和市局机关离休干部开展慰问活动。负责组织离休干部的休养。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预决算,按规定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