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

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并核准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就业行业,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的必要前提。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办理人力资源执照的前提条件:

1,依法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4、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5、有不少于5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企业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原因:

1.向工人介绍雇主;

2.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3.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4、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

5.组织现场招聘会;

6.开展网上招聘;

7、开展高级人才搜索服务。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材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表》;

2.持有人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1份,验原件),新设机构的验资报告必须是一次性注资。申请“租赁、转让或派遣人才”、“培训人才”、“举办人才交流会”,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东不得全部由个人组成;申请“现场招聘”的,资金不低于654.38+0万元;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机构应当提交设立部门出具的设立机构名称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机构名称中必须包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相关的“人才”或“人力资源”等关键词;

7.申请“人才培训”业务的,应当提交教育部门颁发的培训资格证书和专(兼)职教师或培训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8、国家、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