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开发相关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以民办帮扶的方式帮助落后地区民办幼儿园发展。
第二,给予站点支持。办学场地问题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关键,在民房内办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解决办学空间问题,一方面要协调规划审批部门,在新建小区预留幼儿园办学空间,另一方面要逐步解决私房办学的安全隐患。
第三,鼓励兼并重组。提高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准入资质,保证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
第四,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一、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截至2065438+2009年6月,我市共有民办幼儿园577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1.24%,在园幼儿47258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9.98%,专任教师3020人。
二、关于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
(1)加强城市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2019年4月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吉林省城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城市旧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的公共* * *管理和公共* * *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并应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符合一期建设。
2019年8月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出台《吉林市城市社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县(市)为单位,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区和旧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每5000人口面积预留6-12个班规模的建设用地,结合当地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编制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目前,我市正在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布局进行专项规划,从源头上解决办学问题。
(2)加强专项治理,营造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我市结合民办教育专项整治、民办幼儿园资质清查、“三无”幼儿园专项整治,建立了“三无”幼儿园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民办学前教育市场,依法维护了合法举办者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省级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结合年检情况,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有住宅楼的民办幼儿园出具限期整改意见,逐步引导民办幼儿园积极选择符合设置标准的幼儿园。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具有学前教育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建立纵横结合的立体培训网络;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全市学前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加强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切实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其中,我市将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纳入全市幼儿园园长培训计划。比如今年7月在成都举办的学前教育专项高级培训活动中,民办幼儿园园长就占了一大半。
(四)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提高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这一要求,我市坚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准绳,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支撑,通过开展“县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督导,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监督,将其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督导评估等与公办幼儿园一起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作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专业指导和实践指导,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