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靠谱吗?

很多都不靠谱。有网友被这个忽悠了。交钱后,他们安排你去一些不好的工厂打工。如果不能回去找他退款,是拿不回来的。没进去就说特别好,引诱你去工作。不过,也有普通的。那要看你的运气了。反正完成了工作就要扣钱。就是不太靠谱。不要相信他们。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

法律法规:

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开办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本法所称劳务派遣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通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减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报酬和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受的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提供岗位相关福利;

(四)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在职培训;

(五)连续就业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不得向其他用人单位派遣被派遣劳动者。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没有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或者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适用岗位劳动合同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所称临时性工作,是指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修订)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