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中有哪些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评估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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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监督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七)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在做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时,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评估不得收费。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进行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