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的形式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给支持企业的钱。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导向作用,这种拨款通常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审批拨款时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2.金融折扣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地区的发展,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的补贴对象通常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某类项目。比如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折扣项目通常是综合性项目,包括设备购买、人员培训、研发费用、人员费用、服务购买等。也可以是单项,如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目前,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比如,为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政府对中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提供贴息贷款;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政策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3.退税
退税是政府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退税主要包括先征后退的所得税,先征后退的流转税,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税和营业税。还有税收优惠。如果先据实收取税款,再用现金返还,本质上也是纳税申报。
政府补助有两种核算方法:收益法和资本法。
所谓收益法,就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就是将政府补助纳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的具体方法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入,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费用的扣除。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已补偿费用的减项。政府补助的准则要求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递延收入”的科目。
“递延收益”科目旨在核算不能一次计算但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未来期间收入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因是日常活动中经济利益流入的一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但由于是无偿的,不符合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通过“递延收入”科目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