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有什么新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在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兴趣、拓展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乱象丛生。为了规范校外培训的正常市场秩序,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规定了新的要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新要求

1.如何管理各种培训机构?

分类管理。鼓励开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和与招生挂钩的行为。

2.培训需要哪些审批和注册程序?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再根据其类型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跨县设立分校或培训点,需到分校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3.对培训场所有什么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期训练期间年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保证不拥挤,便于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卫生和食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4.培训老师有什么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5.对管理条件有什么要求?

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建设同步规划、党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办学方向正确。

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培训目的、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经费管理、保障条件、服务承诺等。

6.培训内容有什么规定?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课时等,应当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频次必须与招生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本县(区)中小学同期水平。

7.培训费有什么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期限要与教学安排相协调,不允许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格控制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向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强制集资。

对于学员未完成的培训课程,费用的退还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8.训练时间有什么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

严禁组织和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

9.培训招生有什么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不得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学生接受训练。

10有哪些监管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许可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核登记的机构在政府网站公布机构名单和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