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间是劳动关系吗?
参加岗前培训可以认定为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培训期间也受用人单位管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更,但未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实际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得作为续订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用人单位到期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不满30日的,可以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该赔偿金视同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