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期间,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八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8月19日,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应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以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