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山东艺术招生简章

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专业考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登记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和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经批准后可报名参加考试。军人经军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2)报名时间

65438+10月10到11。

(三)报名方式

应届高中毕业生持县(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学校介绍信和身份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持简明新生登记表、学校介绍信、身份证;社会青年持街道(乡镇)介绍信,在职职工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填写《高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卡》。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并办理《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申请证书》加盖公章并塑封。考生报名信息于6月25日前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办公室,65438。

考生凭身份证、报到证、高校准考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学科和专业方向

2007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写作和艺术理论两大类,代码为艺术写作3和艺术理论7。根据专业属性的不同,分为艺术、音乐、艺术文化等四大方向。考生在填写高校招生基本信息获取卡时,应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对于招生院校中同时接受文、理两种专业的同一专业,应编制两个专业代码,单独列出招生计划。

各专业方向包含的主要专业有:艺术方向主要包括艺术造型(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等考察视觉造型基础、能力、形象表达的技能类专业;音乐方向主要包括音乐表演、戏剧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音乐学、戏剧(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舞蹈(含舞蹈编导)等考察音乐基础和基本功的技术类专业;艺术文化方向主要包括公共事业管理(艺术)、文化艺术传播、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等对文化成果要求较高的专业;其他领域包括时装表演、空乘、旅游与酒店管理、化妆与美容设计,以及上述专业领域未包含的专业。

第三,专业检测

测试机构

2007年,我省仍实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的高校自主专业测试的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允许专业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高校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安排专业测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取本科院校相近专业合格分数线(证书)认定方式。个别不能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才能安排专业测试。教育部已经发出亮通知,往年表现不好的院校,我省将限制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和未列入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的专业,招生机构不得按艺术类组织专业测试和招生,学校擅自出具的证明无效。

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由招生院校自主测试或联合测试。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上传全省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各机构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办公室获取密码进行下载。为了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测试和评分,高校应采取从省内或省外高校聘请考官、高校间交换分数等措施。

(二)统一考点。

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减轻考生考试负担,更好地服务招生机构,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继续承办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2007年新增淄博、东营、菏泽承办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考试的省外高校,只能选择上述统一考点安排一次专业考试。招生高校必须按照《关于2007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与所在市招生办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提交、审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的测试信息。协议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检测信息要准确完整。

我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考点所在市招生办组织实施。主办市要加强过程管理,严肃考纪考纪,按照《2007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循考试程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省外经批准的高校发放密钥档案(密码),未获得密钥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测试。高校要对重点档案保密,否则后果由学校承担。省外高校工作人员来我省签订协议并主持考试的,应携带学校招生办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我省发放的钥匙,一次性确定本校所有专业。凡委托我校非正式工作人员来我省签订协议或参加测试的,一律不予接待。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

(3)网络管理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编制考试信息、考生报名、安排考场、打印高校准考证等所有环节均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开发的程序软件进行。各校测试结束后,市招生办应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测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四)招生简章

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在专业测试前将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电子版和文字版报送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5)合格证书的签发

经测试、评卷后,由省内高校按照1:4至1:5的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200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省外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证书数量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要求各学校在证书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6日前将证书发给考生。

(六)提交合格候选人库。

3月30日前,省内高校和4月10前,省外高校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办公室(网址、密码等。将根据我省提供的《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的格式,以web方式另行通知)。

各招生机构提交的数据库结构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不予受理。

(七)提交检测数据

在专业测试过程中,各主办城市招生办和省内各高校要将当天的测试数据(数据要求单独发送)以文字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动传真:0531-86162748,电子邮件:e37_jianghb@sdzs.gov.cn。

专业测试结束后一周内,省内各主办市、高校应汇总整理200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测试考场记录表,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监察室。

(8)测试安全性

艺术类专业测试期间,统一考点所在城市和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点应安排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的地方。考生数量集中的高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九)招生政策和材料

2007年《现代教育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指南》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考生报考和考试的指导材料。对于我省不进行美术专业测试的院校,请考生直接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招生院校。

四、候选类别确认

4月7日至9日,考生凭招生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确认考生类别,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艺术类和文学类考生参加文史类和艺术类理科考生参加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统一招生和文化课考试。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对待考生类别确认工作,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证书》的有效性。持有无效证书或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可不按艺术类确认类别。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经办人,要在考生信息确认存根上签字。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艺术类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有欺诈行为的考生按欺诈事件处理,并追究审核经理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动词 (verb的缩写)自愿参军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一般文理科考生相同。

考生志愿信息卡由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专科一批三个志愿栏组成。艺术类本科预批院校为独立艺术类本科院校,211工科院校,部属院校及上级批准的其他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一批艺术类本科院校为提前批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二本院校志愿;对所有从专科(高职)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本科、专科,有两个序列院校和一个服从志愿的院校,在序列院校志愿栏设置一个专业志愿。

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填报取得合格证书院校的本科专业志愿,也可填报与本人合格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所有院校的专业(高职)。

考生应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制出版的《2007年现代教育招生志愿指导专刊》为依据,准确涂写所报院校和专业代码。

志愿填报完成后,各市招生办于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办公室。

同样是文理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本科二批、专科三批、文科二批或理科二批院校。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艺术类课程和专业划定全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省外设置的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各专业自主划出文化录取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山东省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各专业抽取自己的录取分数线。

七、投资准入

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挂钩的办法。未取得所报院校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不予投档。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按文化成绩投档的办法。

(一)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

省外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和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部按考生意愿招生。学校分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线上考生,剩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内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根据考生意愿,分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线上考生。剩下的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内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内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中1:1.5的比例在招生机构进行录取,招生机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文化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以按照文化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之和录取,也可以按照文化成绩录取,但要以招生章程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艺术类院校和专业

对于省外高校的专科(高职),根据考生意愿,录取全省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线,省内本科、专科的专科(高职)按照全省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1:1的比例在招生院校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专科(高职)顺序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根据招生学校各专业缺额数和志愿服从情况,由计算机随机录取,学校进行审核录取。

(3)入场时间要求

招生机构应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并按时将录取信息上传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视为全部录取,代为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机构处理。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允许更改成绩。

(四)新生入学通知书

招生机构根据新生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给考生本人,其余问题由招生机构处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各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管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政策,严肃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要综合治理本市、本校范围内的考试环境,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根据本文精神,应制定入学考试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体系。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将全部形成材料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查核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资格。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良作风。坚决反对参与非法招生,坚决取缔招生中介机构和以收费为目的的非法培训班和交易。凡发现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的,应立即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如果教育部对高校艺术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我省将根据新的要求做进一步的研究。

附件: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附件:

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学院代码+yslzycjb.dbf。

段名的类型是明确的。

Bmxh注册号字符(10)

Xm姓氏字符(10)

Kldm家庭代码字符(1)

Yxdm学院代码字符(5)

Yxmc学院名称字符(28)

Ccdm层级代码字符(1)

Zydh专业代码字符(2)

Zydm专业代码字符(6)

Zymc专业名称Char(30)

Zyzf专业总分N (6 6,2)

Zypm专业排名N(4)

描述:

1.此表由高校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学院代码和专业代码采用部颁标准,专业代码为01开头的两位数序号,由各学院自主制定,但必须与提交的生源计划专业代码一致。

2.层次代码:1表示本科,2表示专科。科目代码:3代表艺术写作,7代表艺术理论。

3.如果考生的成绩可以在几个专业通用,那么每个专业都要有该生的成绩记录。

4.报名号是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上的报名号。

/ytzk/ytzk/2007/07031601 .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