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应该对调解员加强哪些培训?
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应当加强对调解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调解技能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培训。
调解人
调解员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的人员,包括调解委员会成员和调解小组调解员。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受理纠纷后,要对当事人、知情人、周围群众和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查明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二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说服,让当事人在知道“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双方能够互谅互让,调解员应当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应提出合理合法的建议,以便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做好回访工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先行劝导;拒不履行,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确认后,告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做好调解卷宗等档案的归档工作。
知识扩展: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通过调解宣传法律和政策,向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法律和社会公德调解纠纷,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调解纠纷应当登记,并制作笔录。调解解决的纠纷中有民事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要求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并适时回访,记录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