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情节严重的会给予什么处罚?

公款旅游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公款旅游是浪费公款,这一直是党纪所禁止的。公款旅游是指用国家或单位的公款进行个人旅游。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贪污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归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国* *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以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职工休养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管理企业和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并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洽谈、招商、参会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