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保护区

安全生产培训费纳入专项储备。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一)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改进、改造和维护支出,包括: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综合防尘、地质监测、防火、防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和防治滑坡的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尾矿库(坝);

2.危险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蚀、防泄漏、护堤或者隔离作业等设施设备;

3.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对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测和维护系统以及附在车辆上的安全设备。

(2)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支出。

(4)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符合上述标准的应纳入新会计准则:特别准备-安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