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内部结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的日常运行,以及政务宣传、新闻发布、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等工作。
㈡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市直学校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资格认定、招聘、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及市属中专毕业生派遣工作。
⑶规划和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承办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批;承担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参与制定教育筹资、教育拨款和学生资助政策;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的相关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相关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教育部门的预算和决算;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校和市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全市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的执行。
(4)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义务教育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民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实施地方教材,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本教材开发,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的配置;承担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宏观管理相关专业教材建设;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中小学校的军事训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工作。
(5)职业教育科
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教学指导性文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民办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6)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核、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牵头制定民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审批和管理民办二级及以下非学历教育教学机构;承担全市成人高考工作。
(7)学前教育科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拟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承担全市幼儿园的注册、评估和分类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的教研工作;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开展持证上岗;向0-6岁儿童家长宣传和指导科学育儿知识。
㈧教师培训科
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培训、继续教育、业务考核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的培训;指导市属师范院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市教师教育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9)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党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承担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
(10)安全法律部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治安、政治安全、综治和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及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控、宣传教育、教育转化工作。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对重大问题进行政策研究;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承办本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的听证。
(十一)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的工作。
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执行教育督导相关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和标准;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中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设立监察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2003〕1号)和《中* * *晋中市纪委、中* *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发〔2008〕14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