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出口业务操作流程图
进出口业务管理系统1用途
2范围
适用于我司进出口业务操作中涉及的程序。
3 .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3.1出口业务为明确进出口业务流程,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进进出口业务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3.11业务部门送样品给客户或客户送样品,要求按样品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如果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13接单员必须根据合同向生产部门下生产订单,并明确完成日期、质量标准、包装等贸易数据。
3.14接单员在生产部要求的时间内向生产部提供包装材料,向质检部提供特殊质量要求,向销售部提供运输信息和要求;
3.15生产部根据生产订单审核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并编制生产任务书,发至相关车间;
3.16质检部必须控制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掌握交付产品的质量;货物准备好后,如果产品需要法定商检,向商检局申请检验。
3.17销售部应在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前三天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合同项下信用证、货物清单。
3.18凭单员必须根据装运委托书向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预订舱位。凭单职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获得预订信息。如果订不到舱位或无法确定目的港,应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3.19预定时间后,向成品仓库发送装箱通知;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应向成品仓库索要发货清单。
3.110根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写报关单证,包括:
一、出口销售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申报单
d、商检通关单或换货凭证
E.报关委托书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上述报关资料应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报关专用章,并在备案后连同核销单一并寄送相关单位。
3.112制作一套完整的谈判文件,并在开航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
a、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见证人必须及时耐心解释或更正,需要保函时,会认真出具保函。
B.在D/P或D/A外汇结算模式下,需要从客户处获取国外代收行的准确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算方式下,要求在收到财务部的付款到达通知后,将原始单据发送给国外客户。
D.在任何结算方式下,如果客户要求扣款或降价,必须获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才能发放账单。e .业务员要跟踪查询单据,直到安全到达对方。
f、任何原始文件都应在交接过程中进行登记和签字。
3.113议付单据送到银行时,按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出口专用发票。
3.114装运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和退税单的退回工作,退回的核销单收汇后要及时在外管局核销。
3.115所有文件副本应归档。
3.2进口业务
3.21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3.22进口货物涉及进口许可证的,采购部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货物进口。
3.23货物到港后,委托报关行进行货物申报,交纳关税后,及时将进口货物拉回工厂投入生产。
4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
4.1进口业务必须由专业经营者向外经贸局和国家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海关申领进口手册后方可经营。
4.2保税货物到港并收齐单证后,审核员委托进口口岸当地报关行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进口报关、清关、拖柜、商检等手续;
4.3审核员在申请进出口报关时,必须控制手册的使用,并在手册实施后进行核销结案,建立完整的加工贸易合同档案。
4.5保税货物入库后,仓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不得挪用或擅自销售海关特殊进口的保税货物。
4.6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和程序应符合3.0。
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法渠道采购进口商品,不得非法采购走私进口商品。
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和无证进出口货物。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违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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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报关管理,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符合法律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公司是一家自理报关企业,只为自己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由口岸的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手续。
货物出口时,报关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运前一两个工作日办理报关业务(特殊情况除外)。
5报关前必须准备以下文件:
5.1出口业务:出口报关缺少委托书、出口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口商检委托书、出口商检换证或证书、出口核销单。如果涉及加工贸易业务,必须提供手册进行报关。
5.2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委托书、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特殊文件,如手册、进口许可证、非木质包装声明等。
6报关业务管理
6.1出口业务
6.1.1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运前至少7天做好出口报关单据;
6.1.2报关资料由公司单证审核员复核,特别是产品规格、数量、金额、口岸等。,复检合格率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1.3至少在报关日前2-3个工作日,出口业务经营者向报关银行/公司发送全套报关资料,完成交接手续,并要求报关银行/公司交回交接单;
6.1.4报关行/报关公司必须在报关当日向海关申报,提交所需的报关资料;
6.1.5货物装船后两个月内,报关行/报关公司将海关出具的核销单和报关单返回企业。
6.2进口业务
6.2.1业务员首先获取进口货物的原始单据。
6.2.2货物到达港口后,业务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货单、报关委托书等专用单证送交指定报关行,委托当地报关行办理进口费用清关。
6.2.3一旦海关等相关主管部门放行货物,业务员应及时安排拖运柜体,并通知公司指定仓库做好卸货准备。
6.2.4货物到达公司后,业务员应及时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报验,不得擅自开箱卸货。只有通过检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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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出口业务经营者必须保存各种进出口报关单证和记录。
企业在向海关备案前至少三年必须参加年审工作。
这一制度将随着相关新政策法规的出台而相应调整。未尽事宜,请参照相关海关规定。
外汇核销管理系统
1目的
外汇核销是进出口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进出口业务的进度和退税是否按时到位。为完善外汇核销,加快业务流程,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外汇核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培训并取得核销资格。
4出口验证
4.1核销员必须通过企业向主管外汇核销单位申请,取得外汇核销员资格,电子口岸ic卡后方可上岗操作。
4.2核销员必须通过电子口岸在线申请外汇核销单。
4.3主管外汇核销单位同意申请后,凭核销单和电子口岸ic卡向所在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4.4核销员必须在空白核销单上加盖公章和企业名称+代码章,并做好空白出口核销单的登记工作。
4.5出口经营者在发送出口申报资料时,必须从核销员处领取核销单,并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
4.6核销员必须根据登记表上的出口口岸在电子口岸记录相应的出口口岸。
4.7出货后1-2个月内,验证员必须负责督促验证单位退货。
4.8报关后收到核销单和报关单后,核销员应及时在线提交。
4.9公司财务部应在出口收汇后尽快向外汇核销员提交正确的出口收汇水单,并办理交接手续。同时,核查人员必须做好备忘录的登记工作。
4.10核销员必须在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整理出一套完整的核销资料,包括出口外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专用核销单、出口发票、出口收据等。如有特殊情况,应按要求提供专门文件。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4.11核查后,核查人员必须对税务信息进行整理,并提交给财务部。
4.12核销员进行核销登记,将已核销的退税联和报关单退税联交给财务部,并进行签收登记。
4.13核销人员在出口外汇核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5 .进口外汇核销制度
5.1核销员必须在远期信用证付款到期日通过银行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金额,并按要求填写《付汇核销单》;
5.2核销员应持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进口装箱单、提单、进口合同、付汇核销单及时到当地外汇局进行核查。
6.企业应当对进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和进出口票证的真实性负责。在核查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文件不符合要求,核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写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6.1如不能在外汇局要求的期限内收汇,应提前向外汇局报告,并获得有效的解决办法。
6.2核销单在传输过程中一旦丢失,应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并配合外汇局进行挂失。
7 .核查员必须将文件内容齐全,装订完整,统一编号,完整归档。保管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具体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8.企业内部核查人员的变动应及时报国家外汇局备案。
9 .未尽事宜,请参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1目的
出口退税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范围
公司为出口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
3 .财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出口退税的征税人员应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
征税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的要求进行操作。
公司生产的货物应严格区分自产货物出口和进口料件出口。
5.1自产货物出口,应统计每月出口总值并记录每张出口发票的外币离岸价格,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并据此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同时,要及时整理对应的一票两张票据,确保票据一致。如果票据不完整,应建立跟踪档案,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单据。
5.2对于采购的出口货物,除了进行相应的销售统计和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应特别注意采购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的商品名称和数量是否与出口发票一致,同时与相应的出口报关单进行核对。报关单位未及时退回的,应当查询网上报关资料。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5.3每月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编制和上报各种税务报表。如果没有及时获得出口文件,应建立跟踪文件并每月检查一次。
纳税人应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如发现政策有变化,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出纳领取税务机关退回的税款。
文件谈判管理规定
1目的
单证议付是出口业务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能否及时收汇。为规范出口业务单据的议付,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进出口业务单据的谈判。
3内容
3.1信用证和客户议付要求的分析和传递;
3.2合同管理和传递
3.3谈判文件的审查
3.4谈判文件的交付和管理
3.5谈判文件的保留
4操作系统
4.1要求贸易部在出货前一个月提供合同、信用证(如有其他付款方式、客户要求和银行信息)和生产部的生产任务书。
4.2客户开出信用证并收到银行的信用证后,单据议付操作员必须到通知行取证并做好登记。
4.3凭证员应根据合同和形式发票及时对信用证进行检查和分析,列出不符合项和软条款,并反馈给国际贸易部和生产部。
4.4制造部和国际贸易部确认是否根据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条件对装运前一系列工作计划的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5单证员必须在货物装运前一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条款对出口单证进行审核,并做好单证审核记录。同时,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做好其他单据的准备工作。
4.6货物装运后,凭单员应督促单证员获取装运单据和各种议付单据。
4.7凭证编制完成后,凭证员应严格按照?只是一致,文件一致?要求:
4.8在信用证规定的提示期和有效期内,押汇员应及时将需要提交的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议付,并要求议付行在议付登记簿上完成相应的单据交接手续。如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凭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保函时,报请主管出具保函。
4.9在D/P或D/A结算方式下,凭证员应向业务员索取国外代收行的准确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银行。
4.10在电汇结算方式下,凭证员必须收到财务部的付款到账通知,然后将原始凭证寄给国外客户或业务员。
4.11在任何外汇结算方式下,客户如果要扣款或降价,必须获得销售副总裁的批准后才能放单。
4.12议付单据送银行时,应根据报关单内容开具出口专用发票。银行核对单据后,会将单据寄给付款银行。
4.13凭单员应跟踪和查询单据,直到外汇托收或单据安全到达正确的人手中。
4.14所有原始文件应在交接过程中登记并签字。在规定的期限内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