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局救助工作的汇报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领导,就如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和部署,切实做好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2.建立机构,完善机制。
为建立长效救助管理组织,县民政局成立了救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登记工作。为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局组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熟悉《生活在市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从而促进救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救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和完善。为保证救助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值班,方便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请假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按照救助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殴打、咒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追究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对受助人员造成严重伤害的,根据严重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进一步加强街头救助管理。
在日常救助工作中,各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也坚持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街开展劝导工作,实施积极救助。积极劝说和引导无街头生活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加大对生活无着、活动集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和救助力度。
5.规范管理,依法救助。
进一步完善救援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救援工作的措施和程序,并切实抓好落实?志愿救助、无偿救助、法律救助?,切实做到重点救助,先治疗后救助,分别对待。从来没有遗弃和利用智障人士。加强对救援人员的管理,了解和掌握救援人员的各种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6、工作到位,提高效率。
救助工作实施以来,我县救助了大量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流浪乞讨人员自主来到救助点求助;二是公安和城管在执行公务时发现,送到救助点;(三)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救助;四是被其他救助站护送到我的点。我局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乡、膳食、医疗救助、临时安置等服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保护性管理,对受助人员实行男女分开、成年人分开的管理方式。女性受捐者应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和陪同。
二、亮点工作
1,人性化,亲情化,做好救助管理。近期特别加强了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认真管理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危重病人进行及时医疗救治和护送,救助率达到100%,强调重点救助、专项救助的原则,严格履行规范求助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的工作程序。对受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实行开放式管理,实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确保其在救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015我县有1054求助人员,转移安置?5.12?地震后前往外省就医并返回家乡的有882人,每人每天发放50元生活补助。同时,全县35名地震孤儿得到妥善安置和落实?5?12?1669地震灾民慰问金的拨付和发放。
2015我县共有97人,其中未成年人5人,老年人18人,残疾人13人。安置了两名精神病人,并提供了医疗援助。
2015我县共有140人,其中未成年人2人,老年人27人,残疾人10人,智障患者13人,对7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安置和医疗救助。
2.按照规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率为100%。我县将把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切实保障了无城市生活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1,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没有指定救助站和专职办公人员。我国的救助机构并不完善。县城没有指定的救助站和安置点,没有专职办公人员。我们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机动救援,无法及时找到需要帮助的人。只能等待流浪人员独立求助,行动不便者和职业乞讨者很难提供帮助。
2.职业乞丐难帮。街头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的难点。我国对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罚也没有依据。我们只能劝他们不要强行管理。救助结束后,他们会再次乞讨,这样反复救助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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