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防控有什么要求?

1.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通过专门渠道采购、专区储存、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合储存、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2.全市进口冷链食品主体要全面规范使用“江苏冷链”,确保“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溯”。

3.严格落实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员工的健康防护措施。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必须实现新冠肺炎疫苗序贯接种全覆盖,必须按照省市要求实现核酸检测“全检”。

4.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消毒灭菌措施。

5.严格规范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和进口冷链食品的处置。

6.疫情期间,全市餐饮单位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生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