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与综合评价章程

2022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您参考: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章程第一章?通则

为确保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顺利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规则一。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规则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规则三。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校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389

第五条?学校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邮编253034。

第六条?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校级别:大专

第三章?体制

第八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自主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和招生相关工作综合评价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委员会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2022年学校综合评定招生计划500人,单独招生计划1.750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1.670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80人。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考试方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的单独考试招生,社会工作者应当取得高中学历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力;招生综合评价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道德、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2.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入学考试(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21年2月27日至201年2月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gzdz/)报考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招考生所选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志愿。

2.网上支付报名和考试费用。2022年2月19日至2月21日,考生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单招入学及招生缴费综合评价”链接,用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后进行网上缴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综评30元/生报名费、40元/科考试费。一般类考生报考单招总要交110元(报名费加2考试费),退役士兵总要交70元(报名费加1考试费),综合类考生总要交70元(报名费加1考试费)。

3.?网上印刷考证。2月23 -24日,考生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说明准时参加网上考试。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单独招生制度。

对普通考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核为语文和数学,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考核分值为230分(专业技能须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总分430分。

退役士兵综合素质测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30分。

第十六条招生综合评价由学校实施。

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一是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的考试成绩;二是参考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第三,学校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项综合成绩作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的依据。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总分43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230分,学校考核成绩为200分。学校评估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占学校评估结果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占学校评估结果的70%。

学校自行组织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形式为在线测试。

第十七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按照“自愿清零”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单独入学考试中同一类别和专业测试的总成绩相等,将根据考生的语文和数学成绩选择考生。招生综合评价中同一专业总分相等的,根据考生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次;各科成绩仍相等的,参照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科目较多者优先、择优录取。单独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夏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

第十九条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综合评价的招生计划总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考生意愿调整大类之间的专业计划;各类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不得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计划总量。

第二十条?外语语言要求:无语言限制。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会发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费用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蔡鹭科教〔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和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同时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考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检。如发现取得报考资格的人员有伪造材料、冒名顶替或在体检中有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规定,2022年山东省高职院校自主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学制为3年,与普通高校春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习期满,颁发与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人员同等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的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八章?其他的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凡考试录取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实行“考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参与考试录取全过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选拔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聘工作,当年有直系亲属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学校纪委的电话是0534-2557226。

第三十条?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53034

联系电话:0534-2557117 2557118 2557127。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7117。

传真:0534-2557117

网址:/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对任何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