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结构
负责行政事务、人事教育和车辆管理;做好接待、报文处理、文件起草和会议准备工作;承办工会、党群、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法制建设、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部分:
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预决算;接收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台账;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相关手续;计算公积金的收支金额,计算并支付利息等。;负责政府性基金的核算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监督县管理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催收部门:
负责市、区两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收缴;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建立和完善公积金制度;协调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公积金至财政拨款单位;督促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申请的审批;指导县管部归集公积金。
四。信用部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人的抵押和归还办法;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回收;负责联系委托贷款银行的贷款业务;指导和监督县管理部的公积金贷款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信息管理科:
负责城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建立、数据录入、定期备份和存储;负责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的查询;负责相关业务应用软件的使用和维护以及网络维护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电算化的指导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及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负责市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服务窗口:
负责城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政府南300米)。
七。审计和监督科:
监督检查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系统内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贷款政策执行和贷后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监督检查计算机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部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对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考核和监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