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的安全要求
1.只有持证司机才能独立操作起重机。非司机不得进入驾驶室。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时应向接班人介绍情况,接班人应阅读交接日记,并检查起重机。
3.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前不喝酒,酒后不抬脚。
4.检查刹车、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如发现性能异常,应在作业前拆除。
5、检查大车和小车及轨道周围,确认无人和无障碍物时才能关闭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60伏以上。
6、在关闭主电源前,应使所有控制手柄处于零位。
7.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试验,所有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和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司机应专心操作,密切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应操作:
(1)超载或不清楚物体重量。如吊起、拉起重量或拉力不明的埋物,斜拉、悬索等。
(2)结构或部件存在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坏,如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失效、吊钩螺母锁紧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均衡,可能滑动,重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无垫片。
(4)被吊物体上的人或漂浮物。
(5)工作现场黑暗,无法看清现场、被吊物和指挥信号。
3.均匀用力转动或推拉控制器的手轮或手柄,逐步换档。
4.正常运行期间,不得使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和倒车停车。
5.不要在负载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6、开车和上、下物件时,必须拉响警铃。当接近操作中的人时,还应发出间歇的警铃。
7、起吊时,起吊物不得越过人和重要设备。
8、吊钩上升或下降时,钢丝绳应位于卷筒和滑轮绳槽内。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3圈以上。
9、操作必须根据指挥信号进行,紧急停车信号,无论是谁发出的,都应立即执行。
10,当被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起吊前检查刹车,尽量小高度、短行程起吊,然后平稳起吊。
11.起重机运行中,如遇机件损坏,应放下物价,关闭主电源,并报告领导维修。不要在运行期间进行维护。
12、起重机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拉回到零位。吊钩上起吊物体时,重物下方的危险范围内应设置围栏和指示,禁止人员从被吊物体下方通过。
13.禁止司机操纵吊车和与同跨度吊车相撞。同一轨道上起重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14.两台起重机配合起吊同一物体时,钢丝绳应垂直,每台起重机的起吊和运行应同步,每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将额定起重量降低到80%,并有工程师在场指导起吊。
15.当起重机在两层运行时,上层起重机与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当上层起重机的吊钩未升至极限位置时,下层起重机不得在其下方通过或行驶。上层吊车掉钩时,必须与下层吊车取得联系,得到应答信号后才能掉钩。
16.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作业,抛锚。
三。操作结束时的安全要求
1.将吊钩提升到较高的位置,将小车开到远离小车滑线的近端横梁上,将小车提升到吊车的停放位置。
2.取物装置是电盘和抓斗做的,要放在地上。
3.将所有控制器归零,拉下保护柜的闸刀开关。
4.对于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将大车和小车固定牢固,以防风吹造成事故。
5.起重机操作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护和处理都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6.按照交接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吊车单班作业,或接班司机未到时需要向班组长汇报作业情况,得到允许后才能离机下班。
起重机械(设备)司机
“十不挂”和“两不撞”
十不挂:
一是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挂。
二、超过起重机械(设备)额定起重量的。
三、被吊物捆绑,吊物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漂浮物。
五、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六、埋物不挂。
七、斜挂或不平衡挂。
八、悬挂物的棱角与钢丝之间未垫软物或垫子。
九、有人不吊在吊物下面。
十、视线不清或物体重量不清。
“两不打”:
第一,两机(设备)不碰撞。
二、不准被吊物体与其他物体相撞。
公司(钩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公司绳(钩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点,具备捆绑和吊挂知识,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元件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维护和使用的最大允许载荷和安全技术常识。
2.工作前,检查吊具是否牢固。如果发现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链条、钢绳、纱绳、麻绳,则不得使用。
3、根据起吊对象正确使用起吊工具和起吊方法,在起吊过程中要与起重机(吊车)工人密切配合,正确使用电铃手势及时发出信号。
4.工作时,提前清除起吊处和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呼叫停留人员避让,选择合适的位置和被物体护送的路线。
5、起吊重物时,尽量不要离地太高,任何情况下,严禁起吊重物越过人员。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物体不准长时间悬在空中。
6.禁止在工作过程中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拉紧的绳索,如钢丝绳和链条。如果在起吊过程中发现捆绑松动或起吊工具奇形怪状,应立即停车检查,切不可忘恩负义。
7、翻转大型物件时应事先放好,如旧轮胎或木垫,操作者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禁止面队站在斜的方向。
8.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每股之间的夹角不得超过60度。特殊起重附件(如压板螺钉和吊环等。)应该特别注意。
9.若起吊物上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拭干净,以防滑落,尖锐棱角处应用软物垫起,以防割破绳索。
10,使用两台机器同时起吊重物,重量分配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载荷的80%,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不允许碰撞。
11.捆绑后留出的未装载的绳头必须牢牢地系在吊钩或被吊物上,防止被吊物移动并钩住沿途的人或物。
12.起吊物体时,应固定或拆除附着在物体上的可移动部件,防止重心偏移或可移动部件滑落伤人。
13、必须使用专用的吊篮、水桶等工作站用具来吊运一批零散的小物件。同时起吊两个以上重物时,要保持物体稳定,避免相互碰撞。
14、起吊开始时,必须叫周围人离开,公司(钩工)退到安全地点,然后发出起吊信号。重物离地100 mm时,停下来检查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继续起吊。严禁因提升距离短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执行操作程序。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个人体重平衡吊物或用人力支撑吊物,不允许站在上面吊物。
16,卸下吊物,垫衬木,支撑不规则物体,保持稳定。不要将物体压在电线和管道上,或堵塞通道。这些物品应该堆放整齐、平稳。
17、吊装大型物件或产品,必须有两人操作,一人负责指挥。在运输车上卸货时,要观察重心是否稳定,确认松开后不会掉下来,才能松开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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