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的基本比例与思维公式

读书笔记日294/ 365

读书思考,今天快与慢。

丹尼尔·卡曼尼。

?胡呢?李爱民?翻译到孟赢

第二部分:启发式方法和偏见

第16章:因果关系比统计信息更有说服力。

第一,基本比率和心态之间的因果关系

1.思维定式。

思维模式意味着人们会(至少暂时地)将他们对一个群体的看法扩展到这个群体的每一个成员。比如中国人都懂功夫,而外国人认为中国人都懂功夫。这是一种心态。

思维模式是我们对不同类别事物的看法。我们会在记忆中储存一个或多个与所有这些类别的事物或人相关的“规范的”典型形象。当这些范畴是社会性的,这些典型的形象就会被称为思维模式。

思维定势认为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有一定的倾向,符合因果关系。

2.统计基数比和因果基数比。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如何判断出租车事故的概率?有目击者认出出租车是蓝色的,警方证实当时目击者能正确认出这两种颜色的概率是80%,出错的概率是20%。另一个重要数据被描述为两种方式:

描述:本市出租车85%是绿色,15%是蓝色。

在这个表述中,本市两类出租车的数量与事故发生后出租车逃逸之间很难有因果关系。大多数人在做判断时会忽略这个数据。

另一种描述是:本市出租车造成的事故中,绿色出租车占85%。

在这种描述中,我们很容易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开绿色出租车的司机不计后果。我们很容易把鲁莽与肇事逃逸的事实联系起来。

1描述是统计基比,指事件所属类别的事实总量,与个别事件无关。当人们拥有与事件相关的特定信息时,我们很容易忽略它。

第二个描述是因果关系的基本比率,它被视为个体事件的信息,会改变你对个体事件的看法。人们很容易将这个比率与其他具体事件的信息结合起来考虑问题。

在敏感的社会情境下,我们不希望根据某个群体的相关统计数据得出关于个人的错误结论。换句话说,我们反对使用因果关系基数比率。

我想:

1.我们经常通过思维模式来判断个人。

比如我们认为山东的男人都是魁梧的,所以很难相信一个略瘦的男人是山东人。

2.用思维定势做判断会有失偏颇。

我们应该避免通过思维模式来判断个人,这往往会导致偏见。

打破思维定势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