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风险控制及解决方案

本单位为控制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1.调整招聘流程。

2.确定录用条件。

3.及时终止关系。

4.规范劳务派遣。

5.合同到期预警。

6.合同期满应顺延。

7.及时签订合同。

首先要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要公正、全面、详细。其次,制度不是摆设,要严格执行,提高警惕。再次,提高公司工会的地位,让工会真正发挥员工“家长”的作用,不要流于形式。

如果以上都做到了,注意具体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让劳动者一入职就签。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环境、试用期等要素。尽可能多的附加条款,当然要在劳动法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尽快为新员工缴纳社保,尤其是工伤保险,避免工伤。不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向员工说明。重视员工培训,尤其是公司制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带薪休假。维护女职工特别是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希望离职的非员工应做出相应的补偿。其他方面,比如办理生育津贴、失业等手续,避免劳动纠纷。

成本风险:如果企业招聘了不合适的员工,没有及时清理不合格的员工,没有发现和淘汰绩效差的员工等。,会产生无效的人工成本(即只投入了人工成本而没有产出或只有低效产出)。管理风险:企业管理措施不当导致管理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不足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的,将面临法律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