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多少学时。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五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可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1)非学历教育包括:

1.新教师培训:为新教师在试用期内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而设计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小时。

2.教师在职培训:对教师进行适应工作要求的培训。每五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

3.骨干教师培训:按照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培训有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照更高的标准培训现有骨干教师。

(2)学历教育:对学历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学历水平。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多渠道筹集,在地方教育经费中专款专用。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3、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学费和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