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育学区、市属学校:根据鲁教疫控组字第202092号,各镇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和学员密度。寒假就要到了。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1,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20条”等省市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师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入内;严格落实查卫生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禁止聚集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班人数最多不超过50人,并做好记录;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利用晚上开展线下培训。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 30。

3.人员密度大的培训机构要采取多时段、错时等措施开展培训,防止学生密度大的情况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要引导学生家长不要就近聚集,即接即走。

4.疫情期间停止各类扩大会和年会活动;不聘用高危地区归来的大学生任教,不接受高危地区儿童培训。

5.严格控制本机构教师流动,实行“非必要不离职,非紧急不离潍坊”的控制。各单位必须摸清本单位教职工的全部信息。

6.培训机构要做好学生每天到校的记录,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教育学区。

7、培训机构储备疫情防控材料,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市教体局疫情防控队随时督导,通报检查结果。

寿光市疫情防控教育专组

2021 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