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授予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是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被授予限制使用抗生素的处方权。

抗菌医生的许可:

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授予二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生、科主任,经考核合格后,可授予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4.急诊科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别(三级)的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类标准:

(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一线药物):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各级临床医生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药品(即二线药、二线药):疗效好但价格高或毒副作用有限、细菌耐药的药品,需有使用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

(3)“特殊用途药物”(即三线药物):疗效好、价格高的药物,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的抗菌药物的疗效或安全性临床资料较少,或临床上为防止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需要额外保护的药物,应在有严格适应症或确凿依据的情况下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和签署相关医学证明时,必须亲自检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其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其执业类别不符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四条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对危重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不要拒绝急救。

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和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