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党手续是否正常。
1.接收和准备党员的程序和步骤。
根据《中国* * *生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结合高校实际,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如下:
(1)我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一点都不能强迫,更不能强迫。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本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等;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主要表现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今后努力的决心和方向等。写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得有虚假和隐瞒。特别是在讲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的时候,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讲自己的亲身经历,不能只讲抽象的原则。
(2)培训、教育和调查。党组织接受申请时,要与申请人谈心,肯定他的行为,鼓励他更加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了解,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愿意用党员标准来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可以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要安排他们学习规定文件,做好辅导工作。
(3)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对象,采取吸收他们上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定期培训等方式进行教育。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强化培训。没有经过训练,他们不能入党,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
(四)组织“推诿”。团组织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认真考察推荐对象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一级团组织审批;上级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推荐给党支部。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基层团委书记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接到团组织推荐后应及时讨论研究,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5)申请入党的学生要经常主动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一般每季度一次,书面或口头,让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状况,寻求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别提出培养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6)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七)党组织调查了解发展对象的历史和政治表现。确定为发展目标后,要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我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本人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还要组织召开座谈会或进行民意调查,征求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平时表现。任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人都不能入党。
(八)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发展对象。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草拟支部意见,整理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记录、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报告、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晋级”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提交基层党委或上一级党支部审核。
(9)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认真审核所有材料,确认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后,上报学校组织部。较大高校党委将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授予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支部。
(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给《志愿书》。
(十一)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目标应该有两个正式党员作为证明人。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经过培训的联系人,由发展对象本人邀请,或由党组织指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仍在暂停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引荐人向发展对象讲解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引荐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及经历,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参加分会会议。
(12)支部委员会审议,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召开支部会议,接待和准备党员。发展对象报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本人表现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应向会员大会报告发展目标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应充分讨论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并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只有当赞成人数超过在会议上应有投票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时,才能通过接收和准备党员的决议。党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计入票数。党支部会议讨论两人以上参加时,必须逐个讨论表决。党支部应在入党意愿书中及时填写党支部大会决议,报上级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审议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13)说话。上级党委收到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后,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者)审阅《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与发展对象谈心,作进一步调查。发言人应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及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十四)审批。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遇有特殊情况,审批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在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批准符合条件、手续完备者为预备党员,并将批准结果通知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五)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于没有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要通知他们,做好思想工作。
(16)为准备成为党员,你必须在党旗前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入党誓词是党章第六条明确规定的。
做好党员教育、检查和正规化的准备。
接受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员准备,只是接受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还要做好准备期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帮助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员准备教育、调查和转正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党员准备进党支部或党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设立若干个党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继续教育和考察他们。
(二)党组织应当通过听取党员汇报、个别谈心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党员的准备情况进行教育和检查。准备党员每季度做一次口头或书面报告。党组织要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我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检查登记表》。
(三)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写出正式申请。在转正申请中,要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并且要具体,特别是针对党支部会议提出的缺点,汇报一年来的改正情况。
(4)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应先听取我的申请和党组的意见,让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就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继续教育考察的,预备期可以延长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定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5)党委在3个月内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的准备党员转正决议。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和转正的人谈话,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
(6)备案。准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本人的《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没有人事档案的,由当地党委建立党员档案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