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2012“特岗计划”培训项目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规划工作的通知》(诗鬼[2012]4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丹县教育实际,制定2012年南丹县特岗教师培训计划。

一、成立南丹县特岗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红梅(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廖(县办公室副主任)

马训康(县教育局局长)

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雅(县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副局长)

魏德伟(县教育局副局长)

向桂海(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莫宪红(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唐光权(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甘家志(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袁林泉(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吉焦办公室主任)

岑(南丹县第一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宪宏同志和袁林泉同志兼任。

二、培训对象

南丹县教育局、天峨县教育局报115特岗教师(其中南丹县84名,天峨县31名)拟由自治区教育厅聘用。

三、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有效提高特岗教师的专业素质,使其具备从事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基本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技能,为其尽快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打下坚实基础。

四、培训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培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素质教育的理论训练;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培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班主任工作培训、教育评价培训和教育研究培训等。).

动词 (verb的缩写)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学科教学+课堂授课+现场参观+参与式交流+撰写论文(或心得)+期末考试。

六、报名、培训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8月24日2065 438+02:00am-12:00pm-15:00pm。

2.报名地点:南丹县教育局人事处。

3.培训地点:南丹县第一小学多媒体教室。

4.培训时间:2012年8月25日—2065 438+02年9月8日。

七。资金来源

学生培训费、信息费、住宿费从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其他事项

1.学员住宿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住宿安排在南丹县新华书店招待所、书香宾馆,用餐安排在南丹县第一小学食堂。

2.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并完成相应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学生须在9月10前将个人档案移交南丹县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未尽事宜,请联系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教育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