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教师。

#教师招聘#简介2022年2月,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教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09: 00至2022年2月16:00。现将原招聘公告发布如下: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附后)中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能够满足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年龄参照此方法计算);2022年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必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非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简章)》,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在编(已注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的,或有规定(含明确约定)不被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教育网(/)查询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yangzhou.gov.cn)网站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在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将作为一个整体来做,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按照疫情防控动态的最新要求执行,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在扬州市教育局确定的网站上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注册和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8日16:00;

资格预审时间:

2022年2月15日09:00-2月16:00;

付款时间:

2月15,09:00-2022年2月20日16: 00。

报名网站:扬州教育网(/)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职位。初审合格后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方有效。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件一致,上传本人近期2寸(35×45 mm)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免冠。

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报考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职位简介表等。认真查找具体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准确选择岗位。

(3)报考人员只能在职位简介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考试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适当核减;如果此后仍无法开考,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关信息应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5)学科地理、生物教师紧缺,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增加笔试,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缴费,然后于2022年2月27 -28日联系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14-87318699),凭有效材料办理报名费用减免。

(七)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缴纳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注册将被视为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2年3月3日至5日笔试期间登录扬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初步资格考试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的初审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考生对年龄、学历、专业等考生资格的询问,确保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时,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对于不完整或者需要考生补充的事项,应当注明缺失或者说明的内容,退回考生补充。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最迟不超过2月9日18:00;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及时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2月20日12: 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在面试前下载留存考生报名信息,用于资格复审。

(二)笔试

所有笔试都是闭卷的。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职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评分。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扬州教育网(/)上另行公告。请成功报名者注意,按公告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做不到这一点的人将承担自己的责任。

3.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根据现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为绿色码,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可进入考点。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候选人的选择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成绩的50%。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比例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含并列同分人员)。根据《报名注意事项》第(五)项,最终报名成功的为直接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岗位之间没有调整。

2.考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对候选人年龄、教育背景、专业等的审查。由扬州市教育局全面负责。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考生(含同分考生)。为保证面试顺利进行,面试人选的更换及相关工作必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考生对其资格复审失败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已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清晰,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课堂教学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5)体检

达到上述“四)面试”最低资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只有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才是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用人单位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面试考核的,进行加试,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人员。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调查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招录单位和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统筹。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从入围该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宣传

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扬州教育网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8)就业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与相关单位或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录用前由本人负责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和依据。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就业后的管理和待遇

对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首次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至少3年(含试用期)。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公开信息、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我们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第十一纪检组+04-87370665,市教育局党联办+04-8736112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318699,0514-8736119。

1.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概况表。xls

2.2 2022年2月扬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文件

3.2022扬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考生公告。文件

扬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