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可以举办高收费培训吗?

不能

1.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承担,不得向受训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给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地方。”相关内容在各省市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必须纳入主办单位的部门预算,在其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一般来说,大部分培训费都是附属于体制内的社会或创收组织。所以原则上不鼓励参加自理训练活动。对学术、技术培训等业务工作确有必要的收费培训,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当地交通费。如有培训费等费用,可以报销,计入“培训费”。

2.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支付;往返会议和培训场所的差旅费,由单位按规定报销。”具体到提出的问题,学员往返的路费都是单位报销的。培训期间,由于统一安排住宿,不报销伙食补贴和当地交通费。很明显,不能吃拿走。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而你无法负担你在培训地周边游的差旅费。只能自己照顾自己,所以当地的交通费也是不报销的。但有的地方规定培训期间公杂费(大部分地方已经取消了“公杂费”一词,取而代之的是“当地交通费”)减半,所以我们就因地制宜地执行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