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和培训费在扣除企业所得税时有什么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不得税前扣除。
差旅费证明应包括: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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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培训费用如下:
1.教师费用是指聘请教师授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教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学员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租用房间的费用。
3.餐费是指学员和工作人员培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
4.培训场地费是指租用会议室或教室进行培训。
5.培训材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材料和办公用品费用。
6.交通费用是指为培训以及与培训相关的检查和调查所需的人员运送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7.其他费用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及其他与培训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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