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为正部级机构,下设省、副省、地级市、县,相应的行政级别也由高到低递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是副厅级,也是正厅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税务局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从省(直辖市)级税务局分为国税和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责如下:
1.起草税收法规,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审核上报,制定实施办法;
2.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收负担总体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税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3.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藏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实施中央税、国税、农业税和国家指定资金的征收管理;编制长远税收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解释税收法规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税收问题;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和农业税收减免等具体事宜;
5、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和协定;
6.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和出口退税业务;
7.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和经费;管理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提出省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意见;
8、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9.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应当与相应的级别相对应。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等级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调任兼任;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领导职务、职级、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确定。同一领导职务和职级的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职级。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和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