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培训期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第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确实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二,证据

1.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以下文件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单)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3)用人单位招聘的就业记录、招聘《登记表》和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等。

其中,第①、③、④项的相关文件由发包人承担。

2.双薪。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劳动者只需出示工资条或银行存折记录,证明不是双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