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司机学员需要学习什么?
理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类型和科目
1.理论考试分为B、C两类..每种考试包括三个科目:
(1)安全法规;(2)一般知识;(3)专业知识。
各科试卷采用百分制。其中安全法规科目90分及格,其他两科80分及格。三科都过了,理论考试就过了。
2.题型:填空题、选择题、是非题、简答题、综合题。
二。考试方法和时间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和书面回答的方式进行。
全国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理论考试原则上一次安排两天,每个考生的考试日期由考试站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上午8: 30至11: 30,考生答题时限为180分钟。每次考试的日期将在考试公告和考试中心的相关通知中规定。
三。考试内容
1.安全规程
包括: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行管理规程、机车运行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历年机车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相关知识。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第10版,2007年4月1日实施);
第一部分:
第一章第6、7、9、10、11、13、14、21、26、27条。
第二章第三十至三十三条;第39至46条;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三和五十四条。
第三章第60至102条;第106和109条。
第五章第120、121条..
第六章第123至128条;第129条;第130至133条。
第七章第153至158条。
第二部分:全部。
第三部分:全部。
第四部分:全部。
(2)《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定》
第二、三、四、五、七和八章。
(3)机车操作规程
全部内容。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二、三、七章。
(5)历年机车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2.常识
在“机车乘务员常识”中,学习司机和二等座司机应该知道的内容,其中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只有LKJ-2000。
3.专业知识
B级考试:从东风4、东风7、东风8B、东风11(每个考生选一个)的专业知识中学习驾驶员和二级驾驶员应该掌握的内容。
C类考试:从韶山3型、韶山4型、韶山7E型、韶山8型、韶山9型专业知识中学习驾驶员和二级驾驶员应掌握的内容(每位考生任选一项)。
4.凡涉及复杂的计算、绘图、废止的铁路规章和过时的装置的内容,不得作为考试内容。
第三部分
2011全国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
实施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类型和科目
实操考试分为B、c两类。
实操考试科目分为钳工电工实操、机车综合检查、机车驾驶。各科目考试采用百分制,其中钳工、电工以60分通过实操考试;机车整体检查和机车驾驶都是80分。以上三科中任何一科不及格,则实操考试不及格。
二。考试时间和方法
考生在铁路局考试站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考实操考试。由考点统一安排,提前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考生在考试站指定的站点和机车上逐项独立操作,考官现场打分(分数不公布)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1.钳工和电工实施
(1)考试内容
应从考生报考的相应车型的专业知识中选择学习驾驶员和二级驾驶员。
(二)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钳工和电工的工作程序。标准化和灵活的行动;工作现场应干净整洁,工件和工具应摆放整齐。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达到要求就是通过,否则就是不及格。
2.机车全面检查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检查机车相关部位假设的故障。
检查部位:机车前后两端、走行部左右两侧、机车底部、机械室左右两侧、前后司机室、机车顶部;电器和制动器的动作试验。
十四个假设故障均匀布置,其中两个假设用于电器和制动器的动作试验。
(二)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发的机车综合检查规程,按照指定车型的专业知识进行检查和供油程序。如果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临时维修票。
由于操作不当,电路短路或自动安全跳闸,导致不合格。
电动作测试没有发现假设,取消资格。
刹车动作测试没有发现假设,取消资格。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取消资格。
考试期间造成工伤,取消资格。
3.机车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位考生独立驾驶一台机车,不少于5个运行区间,不少于2次列车起停。
(二)考试要求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定》(新版,2007年4月1日实施)、《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实施)、《机车运行规程》、《铁路机车运行管理规定》、《控制示意图或提示卡》等。火车启动、停止和运行都很平稳。停车(标志)位置准确。按要求鸣笛;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遵守运行时间以及列车运行图中规定的允许和限制速度。彻底查看并确认信号。严格执行电话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驶。
由于超速,监控装置自动停止,不合格。
发生交通事故,被取消资格。
第四部分
查看参考资料
(仅供复习参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新版,2元起生效);
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2元起施行);
3.机车操作规程;
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定;
5.《铁路维修岗位培训教材》(2000年2月铁道部运输局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1)《机车乘务员常识》(严主编,2001出版);
(2)《东风4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主编,2004年出版);
(3)《东风7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曹国立、杨、宋编著,2003年出版);
(4)《东风8B内燃机车乘务员》(杨、王、主编,2002年出版);
(5)《东风11内燃机车乘务员》(杨、罗欣、许主编,2003年出版);
(6)《韶山1电力机车乘务员》、杨主编,2001出版;
(7)《韶山3型电力机车乘务员》(傅、杨、金浩、毛主编,2003年出版);
(8)《韶山4号改进型电力机车乘务员》(杨主编,2002年出版);
(9)《韶山8号电力机车乘务员》(杨、何建忠、赵编著,2001出版)。
6.韶山7E型电力机车(杨永林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04年出版)。
7.《韶山9号电力机车》(余伟斌主编,朱龙菊主持,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2005年出版);
8.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内燃机车复习指导和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电力机车复习指导(铁路机车司机培训考试中心编著,2008年2月版)
第五部分
参加全国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报名注意事项
铁路机车司机全国资格考试所称考生,是指符合《铁道部铁路机车和自行车辆资格许可办法》(铁道部令第19号)和《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暂行)》(铁运〔2004〕57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经考试中心和考试站考试合格的人员。具体来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机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二)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三)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TB/T3091—2004)的要求,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交流;(4)担任学习司机满一年(担任调车工作满一年或连续乘务6万公里);⑤合法持有持有铁路机车的有效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在考试中心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铁路局考试站指定地点报名,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习驾照或机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铁路局疾病控制所(或原铁路医院)体检后由其出具的铁路机车乘务员职业健康检查表,并填写《全国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要选择自己的车型,一旦选定就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输入考生信息后,会拿着电子相机,然后打印出一张带有考生照片的报名表,要求考生确认打印的表格上的信息完整无误后,签字并交回报名点。报名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实操考试报名除了提交理论考试报名所需的证件外,还需要带上理论资格表。
准考证由考生按照考点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2.考试注意事项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为闭卷笔试答题,实操考试由考生在现场和考试站指定的机车上逐项进行,考试评分员现场评分(不公布成绩)。
考生须凭有效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明原件、铁路机车乘务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上述三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允许携带笔、橡皮等必要的答题用品。不得携带各种书籍、资料、纸张、电子存储设备和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已经带进来的,必须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统一地方,考试结束后带走。
考生拿到试卷后,首先要检查三张试卷是否完整、有无破损,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完整、清晰地填写考生个人信息。禁止在规定的地方以外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试卷无效。
(二)。实践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理论考试并通过,取得理论资格表后才能报名参加实操考试。报名实操考试时,除理论考试报名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理论资格表。考生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单位安排确定所报考的飞机类型(原则上应根据其报考类别在驾驶部分进行选择)。
通过内燃机理论考试的考生不得报考电力机车实操考试,通过电机理论考试的考生不得报考内燃机实操考试。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种类型、一种型号的实用科目。
机车司机实施考试科目顺序为:钳工、电工实施、机车综合检查、机车驾驶。如果前一科考试不合格,则终止剩余科目。
不单独组织调车机车驾驶考试。
实操考试不合格者,可重新缴纳考试费,申请下一次实操考试。但在理论资格证两年有效期内,每位考生最多允许参加三次实操考试。
在实操考试中,只允许机车驾驶科目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不另收费,在第一次机车驾驶考试后一个月内完成)。机车司机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考的,实操考试不合格。
三。考试规则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2.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铁路机车乘车证件进入考场,在《考生签到交卷单》的“签到”栏签名,并据此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铁路机车乘车证件放在桌面上。三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后,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只能在考试90分钟后交卷。
4.考生可以带黑(蓝)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考试需要的文具,考完试不准借任何东西。
5.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你带的要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关掉,存放在指定位置。
6.试卷发放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但不得超出装订线,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7.考试信号发出前不得答题;考试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的指令;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继续答题。
8.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进行解释。如发现试卷分发错误、页码不正确、字迹不清或有污迹,监考人员应举手提问。
9.答题时,必须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答。应使用蓝黑墨水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作答,字迹要清晰工整。用2B铅笔填写答题卡。
10,考试期间一定要保持安静,不要交头接耳,不要左顾右盼,不要擅自离开座位,严禁抄袭、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
1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无故离开考场。考试开始90分钟后提前交卷者,必须离开会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2.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按座位顺序交卷。交卷后,在“考生签到交卷”上的“交卷”栏签名后,方可离开学校。
13,禁止抄袭问题或答案;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4,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或打击报复工作人员。
15.考生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按照《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以下是《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部分摘录:
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行业考试。为维护国考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应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资格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根据《铁路机车司机国家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是对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考生不服从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
(1)将超出规定的物品带入考场或者未按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考试时偷窥、窃窃私语、交换信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大声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的;
(九)以试卷规定以外的其他方式在试卷上书写姓名、考号或者标记信息的;
(10)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但尚未构成作弊的。
对违反上述纪律者,监考人员予以公开警告。经警告仍不改正者,可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报考官批准后责令其离开考场。
2.考生在考试中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面材料或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者强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
(四)考试期间使用通讯设备的;
(5)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和其他考试资料的;
(7)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与本人身份不一致的信息;
(八)交换试卷和草稿纸;
(九)其他作弊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监考人员应报经考官批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下次考试资格,责令其离开,并告知考生其行为。
3.各级考试机构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1)伪造证件、证书、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阅卷时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答案相同的;
(三)阅卷时发现考生故意在试卷上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上述行为经确认属实后,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下次考试资格。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严肃处理: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各类考试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应试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虚假消息,损害国家考试权威,损害资格考试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两年内报考资格,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在资格考试中违规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禁止从业。
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程序和措施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上述考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表;考生作弊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予以扣留。
2.考点考官负责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考点负责对本局各考点违规违纪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试结束后,分别汇总各考点违纪记录和处理结果,报考点备案。
4 .监督检查考点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考试站或考点作出的处罚不当的决定,有权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三、本办法由铁路机车司机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理论成果查询和评审的相关规定
《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细则》第十章对理论考试成绩的管理规定如下:
1.评卷后,考试中心将通过互联网公布考试结果。各局理论合格人员以考试中心发给考点加盖公章的书面名单为准。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考点网站查询自己在本次考试中的成绩。
2.理论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考点将受理考点提交的成绩复核申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考点公布考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通过考点在考点领取,考点向考点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复试是指考生申请复试的考试科目,从小题到大题,再到全卷分数和有无漏评,但不指分数的严重程度。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题卡。考试中心不接受个人申请等级复审。
4.考试中心收到复试申请后,会派专人对考生答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漏答、错判、累计、登记错误的答案进行更正,并通过考点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