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律师合伙是否执行季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4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65438+万元(如1季度为1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65438+万元,但扣除本期销售不动产后未超过65438+万元的,免征销售货物、劳务和无形资产增值税。
文件同时规定,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1个月或者1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一旦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律师合伙是季报吗?其实季报和月报都可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期限,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红利。
合伙企业律师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们从三种不同类型的人员,即合伙人律师、雇员律师和其他雇员,了解律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
1,第一类:合伙人律师
合伙人律师,即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需要按照“业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业收入怎么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和财税[2000]91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规定》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即可。查账征收计算合伙人业务收入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四点:
1.计算营业收入时,不得扣除合伙人律师的工资薪金。
2.收入分成方式的律师手续费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3号,2012)。收益分成法的律师属于下面要讨论的员工律师。
3.律师个人承担的符合律师协会规定的业务培训费用,可以据实扣除。这里的规定是按照律师协会的规定进行的业务培训,如果律师个人参加业务培训,是不能扣除的。
4.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以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基数,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应分配的收入,以此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0]149号)
2.第二类:雇员律师
从业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按照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工作岗位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3.第三类:其他雇员
其他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如后勤管理人员,按照工资薪金纳税。职工律师以个人名义聘用他人的,职工律师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被聘用人的个人所得税。为了操作方便,代扣的税款可以由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入国库。(国税发[2000]149号)
小规模律所的纳税期限上面已经解释过了。关于小规模律师合伙企业是否实行季度报告的更多说明,请访问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聚集了超过500人的行业财税专家团队,为您实时提供一对一在线问答服务,关注我们,帮助财税伙伴更好的应对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