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操作船员必须接受高级船舶消防培训的基础。

管理和操作船员必须接受高级船舶消防培训的基础如下。

1.为确保运输船舶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操作船员必须接受船舶高级消防培训。

2、船舶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管理和操作船员必须接受高级船舶消防培训,该培训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民用钢质运输船舶(以下简称船舶)以及所有与船舶消防有关的个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