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灭火能力的训练内容

第一,检查和纠正火灾隐患的能力

1、社会单位要落实逐级消防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社会单位内部部门负责人应当针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都要在岗位上进行防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二、初期灭火能力

1、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应熟悉或掌握以下内容:

a)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b)如何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和设施;

c)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灭初期火灾的基本方法;

d)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

第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疏散路线和疏散程序,掌握疏散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火灾中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迅速识别危险场所和安全场所,并根据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立即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职和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和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买或者制作图书、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者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