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培训联盟倡议

各主管单位、民办培训学校(机构):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培训学校的立校之本。规范办学行为,诚信办学,是培训学校赢得社会认可,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给培训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严格遵守《民办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严格自律,诚信办学。

争创诚信学校,必须在对外宣传中标明机构全称、许可证号和培训专业;宣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搞虚假宣传;办学承诺必须兑现,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第三,互相学习,互相借鉴。

民办培训学校应多做学术交流,加强沟通,共同进步。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和损害其他学校声誉的行为,构建和谐的学校环境。

第四,教学至上,学生至上。

教学质量是培训学校的核心工作。我们应该严格控制教学质量。在正常的教学工作中,要督促教师更加重视教学活动、教案撰写、教材研究和教学方法更新,努力不断提高每一个孩子的成绩。

5.热心公益,回报社会。

尽可能为下岗职工子女、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培训、学习等公益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衷心希望各民办培训学校积极响应我们“诚信办学,共同发展”的倡议!携手* * *共创私教美好未来!

中国教育培训联盟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