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研究提出巡视工作方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巡视成果运用。

1.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总体巡视工作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2.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巡视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确保巡视工作有序开展。

3.听取巡视汇报:领导班子需要定期听取巡视汇报,了解巡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4.研究巡视成果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领导小组要研究如何有效运用巡视成果,包括对问题进行分类,提出改进建议。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

1.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巡视工作中各项任务的综合协调,包括制定巡视方案、安排巡视人员、协调各方力量等。

2.政策研究:领导小组需要研究巡视工作中的相关政策,为巡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3.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巡视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巡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人员培训和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纪律意识,并对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5.检查结果的运用:领导小组需要研究如何有效运用检查结果,包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