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教练技术被国家禁止?
法律分析:《南方都市报》发表“教练技能培训”调查报告,质疑教练技能类似传销。研修生被认为“沉迷其中”,与亲友矛盾重重,部分家属甚至声称自己离婚了。在三阶段培训的后期,还会要求学生“召集”更多新人参与培训,类似于MLM组织正在发展“下线”的方式。教练技术只是一种管理技术,并没有先天的素质。国家并没有颁布教练技术的禁令。
法律依据: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和平协议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国体育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指挥管理能力,建设适应我国体育发展需要的体育教练员队伍,促进我国体育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体育教练员的职称分为三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和国家级教练员。三、二级教练为初级岗位,一级教练为中级岗位,高级、国家级教练为高级岗位。
第四条体育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完成训练和教学任务,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充分关心运动员的成长,做好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参加规定的进修和学习。同时,高水平教练员必须承担对低水平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辅导。
第五条三级教练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训练和教学任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协助高水平教练员做好运动员的训练和教学工作。
(2)基本掌握运动员的选材和训练方法;总结培训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培训业务档案,主动接受高水平教练员的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