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教师培训科的职责

一是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起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制定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教师培训,做好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及技能培训。

五、履行市汉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检查和指导。

六、负责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全市师生出国留学、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外国文教专家来我市讲学,指导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