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赟的性格贡献
1925年,张赟加入地下党组织,1937年在湖南湘潭任县委书记,1938年抗战初期在武汉长江局参加周恩来组织的培训班一个多月。当时,新四军在皖南建立了军事指挥部。来自全国各地的许多知识分子称之为八路军、新四军。新四军军部发电报给长江局,希望派有经验的同志到新四军去领导这些青年知识分子。
65438年至0939年,张赟作为东南局妇女委员会领导之一、青年野战服务团书记,受东南局派遣视察江南。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担任湘潭中央书记处书记,先后发展党员40多人,在工厂、学校、农村建立了部分党支部,领导群众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从1938年夏天的至日到1945年,先后任新四军野战服务总队党支部书记、苏南区党委妇女部部长、苏中区党委书记、苏中区二区委书记、华中局妇女部委员、部长。他在动员年轻人参军,筹集伙食费,统战工作等方面做得非常好。作为华中地区苏南党委民运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在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和参与了现场的民运工作,并跟随吴领导的战地服务团工作了三个多月。因为是游击区,根据地不稳定,所以要待在群众家里,在群众中间走来走去。茅山是当时新四军在苏南的第一个根据地。张赟的主要工作是动员、宣传和组织群众,通过群众工作建设党、军队和政府,建立群众组织,以达到胜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她历任中央妇女委员会第三书记、全国妇联秘书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在妇女工作中,她反复强调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群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粉碎“四人帮”后,张赟在担任中组部顾问和中央纪委副书记期间,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夜以继日地努力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使许多长期受冤屈的干部得到平反昭雪。新疆一老干部,拖延了十几年的冤案,七天就彻底解决了。在同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她敢于同困难作斗争,严肃处理了北京闫诈骗案、黑龙江诈骗案、河南安阳“汽车大王”案等几起大案要案。就在她去世前一个月,这位91岁的老党员还在关心和牵挂着党的事业,对王案的发生极为愤怒。他写道:“腐败是实行二十条方针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死敌。反腐倡廉应与二十条方针同时进行,并应坚持到底。”她期待并坚信:“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成功的那一天,全世界的人都会期待。”
1983年底,被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任命为中央机关整党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她不顾年老多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探索新时期党的建设。先后发表了《严格要求自己,欢迎群众监督》、《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北京、天津、山东三省整党试点调研报告》、《在整党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克服派性,全面提高党员素质》等重要文稿和调研报告,为党风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