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和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制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协调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牵头制定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基本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政策。负责人才管理,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率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制定吸引专家和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解决困难、稳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退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整顿和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体系。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制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考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培训机构;指导市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王娟:主任,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行政工作。

尹金来: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吕:技师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分管江苏盐城技师学院行政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唐红:副主任、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劳动监察司、计划财务部、公务员录用与职位管理司、公务员考核与奖励司、劳动关系司、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老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

唐喜成: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市劳动监察支队。

顾: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市外国专家局、专家与国际合作处、农民工工作处、苏北农村人才市场、市劳动就业中心。

顾洪邦: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

孙伟: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公务员培训监督办公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办公室、公务员培训中心。

邱:特派办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市特派办日常工作,分管市军转安置办公室、市军转服务中心。

陈履生:苏北农村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苏北农村人才市场日常工作,分管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

孙德玲:副调研员,分管工资福利司工作,协助公务员招录、职位管理、公务员考核奖励等工作。

严跃进:副调研员,分管调解仲裁办、信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明创建、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劳保、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