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国土局

许昌县东邻炎陵县,西接襄城县、禹州市,南接临颍县,北接长葛市,环绕许昌市。东西长46.8公里,南北宽37.8公里,总陆地面积885.2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04个行政村,总人口71.1.2万。耕地总面积1.007万亩,人均耕地1.42亩。

马光伟党委书记兼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闫建利

程副局长

副主任王翠红(女)

全会副主任

纪检组组长魏有才

周春明,工会主席

王玉峰党组成员(女)

党组成员徐长富

高培党组成员

马光伟:河南盐城人,1969年5月出生,汉族,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1991 4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楚州乡政府、古城镇政府、许昌市国土局土地审批科、第二国有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纪检监察室、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事教育科工作;2008年起任许昌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昌县国土局机构包括办公室、用地审批股、规划股、农保股、政策法规股、工会办公室、矿产资源股、纪检监察室、信访办、用地股、土地管理与地籍股、土地所、土地收储中心、人事股、宣传教育股、行政服务股、信息中心、规划与财务股、土地整理中心、农房审批股、土地交易中心。

土地资源截止201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00076.6438+05公顷。其中,农用地76066.72公顷,建设用地23762.27公顷,未利用地247.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6%、23.74%和0.26%。农用地中,耕地75238.22公顷,园地87.01公顷,林地741.49公顷,分别占98.91%、0.1%和0.98%。建设用地中,居住和工业用地17229.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771.0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761.57公顷,分别占72.5%、15.87%、11。全县未利用土地* * * 247.438+06公顷。

耕地保护2010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三不准”规定,全面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创达标”活动,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少、质量不变、用途不变”。2010年,完成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其中,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张盼、五女店、蒋李集、榆林四个乡(镇),累计总投资181236000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407.52公顷,新增耕地73.86公顷,净增率超过3.83%。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曹琛、玉林、河街、桂村四个乡(镇),总投资4945050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9.89公顷,新增耕地45.48公顷,净增51.32%。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5756.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65017.35公顷,保护率达到85.82%。重新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和基本农田补偿表,设置和维护基本农田保护标志87个以上,刷新耕地保护固定标语154个以上,面积108900平方米。2010许昌县向许昌市政府申报项目占用耕地464.2303公顷,补充耕地464.2303公顷(许昌县补充耕地65438公顷,许昌市补充耕地65438公顷,异地补充耕地65438公顷,异地补充耕地65438公顷),20066.666666666066

土地使用管理年度公开出让土地43宗,总面积2789亩,土地出让金67842万元,比去年的出让金4.01.31.00亿元多277.61.31.00亿元。其中协议出让1宗,面积7.96亩,出让金237万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2宗,面积2781.04亩,土地出让金67605万元。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5宗,面积1259.48亩。全年收储土地88.97亩,储备土地427.78亩。出让两宗预留土地,面积159.66亩。出让金1.1.4亿元,土地净收入8400万元,通过土地抵押取得政府融资贷款654.38+0.5万元。* * *建成标准厂房3.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家。

建设用地管理2010许昌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双千”工程和省市重点项目落户许昌县名单,保障土地供应。* * *全年上报建设用地15批,其中乡镇建设用地5批1028亩,城镇建设用地9批3437亩,1批70亩,共报批4535亩。全年,* * *收取国有土地年租金87万余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36宗,面积87.82公顷,抵押金额654.38+863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9宗,21.3公顷,出让金额31.25万元。

2010,* * *出让土地43宗,土地出让金超过6亿元,比2009年多2亿元。

围绕许昌新区发展目标和任务,全力支持许昌新区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改革创新,挖掘农村土地潜力,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实施增减挂钩政策,做好宅基地换房土地经营,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加快许昌新区发展进程。2010年,许昌新区10“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建成安置房128600平方米,拆迁557户,完成投资1268万元。根据许昌新区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新区迁村并点规划。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个人等多渠道投入方式,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适度合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矿产资源许昌县已发现4种矿产,8个矿点。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煤、铁、磁铁、高岭土四种,部分重要矿种已达到详查水平。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许昌县西部,被新生代地层覆盖,位于地下500~1300米。主要有三个矿区:泉店煤矿、吴庄铁矿、荆灵镇泉店村和桂村乡杨村附近的铁矿和磁铁矿。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度,许昌县按照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要求,对矿山企业提交的2010年度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进行了初审,并上报上级重审,达到规定要求。开展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检,应检矿山企业1家,实检1家,年检合格1家,年检率100%,受检矿山企业数量占矿山企业总数的50%。通过矿山开发利用年检,对拖欠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未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的,依法追究责任,对未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的,年检不予通过,提高矿产资源费征收率。

矿山环境管理认真开展创建平安河南活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清理彻底”的要求,对许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基本情况进行了清理调查。经查,许昌县矿山企业不存在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采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排查矿山企业堆积的衍生品山体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设立警示标志,告知周边群众避险;发放清晰的卡片,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和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选派群测群防监测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协助疏散群众,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2010执法监管重点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公路沿线区域重点监管和卫星片执法检查三项活动;建立了土地检查报告制度、违法行为分析报告制度和检查数据统计制度三项制度,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2010,* * *开展动态巡查233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3起,立案34起,结案3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开展集中拆除行动18次,收缴罚款357.65万元。

信访完善土地协管员制度,积极发挥一线土地协管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由专人接听;高标准配备信访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多渠道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年,* *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查处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17件,调解矛盾纠纷8起,预防违法信访案件10件。信访查处率100%,办结率95%以上。“12336”信访举报案件27件,查处结案率100%。

2010成立土地卫星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县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县土地卫星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县14乡(镇)分三个工区,国土局党组成员任区长,全面负责处理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制定国土资源违法用地处理办法,公布工作流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跟踪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努力,2010年,许昌县非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由76%下降到1.9%。

(冯志杰、赵高伟)